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
所遣,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
仲卿闻之,亦
时黄祖太子射,宾客大会。
有献鹦鹉者,举酒于衡前曰:“祢处士,今日无用娱宾,窃以此鸟自远而至,明彗聪善,羽族之可贵,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座咸共荣观,不亦可乎?”衡因为赋,笔不停缀,文不加点。
其辞曰:惟西域之灵鸟兮,挺自然之奇姿。
体金精之妙质兮,合火德之明辉。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
』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
又仲尼闻韶,识虞舜之德;季札听弦,知众国之风。
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