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
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
墓之门,以旌其所为。
呜呼,亦盛矣哉!夫五人之死,去今之
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
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
子厚,讳宗元。
七世祖庆,为拓跋魏侍中,封济阴公。
曾伯祖奭,为唐宰相,与褚遂良、韩瑗俱得罪武后,死高宗朝。
皇考讳镇,以事母弃太常博士,求为县令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