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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乡子 至元六年九月十四日,李重山宪副寿》 元·宋*

风宪至山南,遂大宴合乐。
重山号梅庭主人,所居官舍,即旧水犀亭,久桂宇散秋香。
咫尺梅庭十月阳。
红叶黄花风致好,华堂。

2.《南乡子 至元六年九月十四日,李重山宪副寿》 元·宋*

风宪至山南,遂大宴合乐。
重山号梅庭主人,所居官舍,即旧水犀亭,久桂宇散秋香。
咫尺梅庭十月阳。
红叶黄花风致好,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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