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
所遣,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
仲卿闻之,亦
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
当言未及得言,不知泪下一何翩翩。
“属累君两三孤子,莫我儿饥且寒,有过慎莫笪笞,行当折摇,思复念之!”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
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