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先杂暖春”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红梅》
学妆如小女,聚笑发丹唇。
野杏堪同舍,山樱莫与邻。
休吹江上笛,留伴庾园人。
梅尧臣的简介
梅尧臣(1002~1060)字圣俞,世称宛陵先生,北宋著名现实主义诗人。汉族,宣州宣城(今属安徽)人。宣城古称宛陵,世称宛陵先生。初试不第,以荫补河南主簿。50岁后,于皇祐三年(1051)始得宋仁宗召试,赐同进士出身,为太常博士。以欧阳修荐,为国子监直讲,累迁尚书都官员外郎,故世称“梅直讲”、“梅都官”。曾参与编撰《新唐书》,并为《孙子兵法》作注,所注为孙子十家著(或十一家著)之一。有《宛陵先生集》60卷,有《四部丛刊》影明刊本等。词存二首。...[梅尧臣的诗词]
《红梅》梅尧臣 翻译、赏析和诗意
《红梅》是一首宋代诗词,作者是梅尧臣。下面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我家住在寒溪曲,
梅花先开,与温暖的春天混杂。
我学着妆扮,像个小女孩,
聚在一起笑,红唇绽放。
野生杏花也适合与我同栖,
山上的樱花不要靠近。
不要吹奏江上的笛子,
请你留下,与庾园的人们为伴。
诗意:
这首诗以红梅为主题,描绘了梅花的美丽和生命力。作者通过描写自己家住在寒溪曲,梅花先于春天开放,并且与温暖的春天融合在一起。诗中的主人公学着妆扮,像个小女孩一样,聚在一起欢笑,红唇绽放。这表达了梅花的娇艳和生机盎然的气息。
作者进一步提到野生杏花与梅花适合同栖,但山上的樱花却不适合与梅花为邻。这可能暗示了梅花的独特性和与众不同之处。最后,作者请求不要吹奏江上的笛子,而是留下来与庾园的人们一起共度时光。这表达了作者希望与志同道合的人们团结一致,共同享受美好的时光的情感。
赏析:
《红梅》是一首以描绘梅花为主题的诗词,通过对梅花的描写,展现了它的美丽和生命力。梅花在寒冷的季节中绽放,象征着坚强和不屈的精神。诗中的红梅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与众不同的气质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诗中的对比手法也很巧妙。野生的杏花与梅花同栖,彼此相得益彰,而山上的樱花却与梅花有所区隔,这种对比凸显了梅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作者通过这种对比,表达了对独特个性和与众不同的追求。
最后,作者请求不要吹奏江上的笛子,而是留下来与庾园的人们一起相伴。这种情感表达了作者对情同手足的朋友和志同道合的人们的珍视和向往。诗中的红梅不仅仅是一种花卉,还象征着友谊和团结,作者希望与志同道合的人们一起共同分享美好时光。
总而言之,这首诗词《红梅》通过描绘梅花的美丽和生命力,以及对独特个性和友谊的追求,传递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情感。它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表达了诗人对美的追求和对人际关系的重视,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和情感内涵。
《红梅》梅尧臣 拼音读音参考
hóng méi
红梅
jiā zhù hán xī qū, méi xiān zá nuǎn chūn.
家住寒溪曲,梅先杂暖春。
xué zhuāng rú xiǎo nǚ, jù xiào fā dān chún.
学妆如小女,聚笑发丹唇。
yě xìng kān tóng shě, shān yīng mò yǔ lín.
野杏堪同舍,山樱莫与邻。
xiū chuī jiāng shàng dí, liú bàn yǔ yuán rén.
休吹江上笛,留伴庾园人。
“梅先杂暖春”平仄韵脚
拼音:méi xiān zá nuǎn chūn平仄:平平平仄平
韵脚:(平韵) 上平十一真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诗友评论
更新时间:2026-09-28 01:22:50
哎,这首诗读起来有点意思啊!开头那句“家住寒溪曲”一下子把人拽进冷飕飕的溪边场景里,但紧接着“梅先杂暖春”又冒出点春天的暖意,这种冷暖碰撞的写法,简直像在冬天突然咬了一口热乎乎的糖炒栗子——反差感拉满!
中间几句“学妆如小女,聚笑发丹唇”可太会玩了!直接把梅花比作学化妆的小姑娘,红彤彤的花瓣像涂了口红似的聚在一起笑。这比喻真是又俏皮又贴切,让人脑子里立马浮现出一群叽叽喳喳的邻家小妹在试妈妈的口红,这画面感绝了!
不过最让我琢磨的是“野杏堪同舍,山樱莫与邻”这句。诗人好像在搞植物界的人际关系?野杏能当室友,山樱却不让做邻居。难道是嫌弃山樱太抢风头?或者想说梅花自有傲骨,不屑与艳丽的樱花为伍?这种隐晦的对比,倒是给诗添了点小脾气。
结尾的“休吹江上笛,留伴庾园人”突然转调,从俏皮转向温情。笛声悠远容易勾起愁绪,诗人却喊停这文艺范儿的操作,只想让梅花静静陪着园子里的人。这种“别整虚的,咱实在点”的态度,莫名有种反差萌。或许在诗人眼里,梅花不仅是观赏对象,更像是能懂人心的老友?
整首诗就像杯层次分明的鸡尾酒,初看清新,细品又有回甘。最戳人的是那份对生活细节的敏锐捕捉——能把常见的梅花写出这么多花样,既拟人又对比,最后还暗戳戳地抒情,这种把日常写成童话的功力,搁现在绝对能当文案高手!不过要是让我挑刺的话,中间植物社交那段稍微有点费解,得咂摸好几遍才能get到点,可能这就是古人写诗的“留白艺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