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棣之华”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何彼襛矣》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何彼襛矣翻译及注释
翻译
怎么那样秾丽绚烂?如同唐棣花般美妍。为何喧闹不堪欠庄重?王姬出嫁车驾真壮观。
怎么那样地秾丽绚烂?如同桃花李花般娇艳。平王之孙容貌够姣好,齐侯之子风度也翩翩。
什么东西钓鱼最方便?撮合丝绳麻绳成钓线。齐侯之子风度也翩翩,平王之孙容貌够娇艳。
注释
⑴襛(nóng):花木繁盛貌。
⑵唐棣(dì):木名,似白杨,又作棠棣、常棣。一说指车帷。
⑶曷(hé):何。肃:庄严肃静。雝(yōng):雍容安详。
⑷王姬:周王的女儿,姬姓,故称王姬;一说为美女的代称。
⑸平王、齐侯:指谁无定说,或谓非实指,乃夸美之词。
⑹其钓维何,维丝伊缗:是婚姻恋爱的隐语,或指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或指用适当的方法求婚。维、伊:语助词。缗(mín):合股丝绳,喻男女合婚;一说钓绳。
何彼襛矣赏析
《何彼秾矣》一诗的主旨,《毛诗序》以为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古代学者多从其说,朱熹《诗集传》也说:“王姬下嫁于诸侯,车服之盛如此,而不敢挟贵以骄其夫家,故见其车者,知其能敬且和以执妇道,于是作诗美之。”近现代学者大都认为是讥刺王姬出嫁车服奢侈的诗。高亨《诗经今注》却认为是“周平王的孙女出嫁于齐襄公或齐桓公,求召南域内诸侯之女做陪嫁的媵妾,而其父不肯,召南人因作此诗”。袁梅《诗经译注》又持新说,以为是男女求爱的情歌,诗中的“王姬”、“平王之孙”、“齐侯之子”不过是代称或夸美之词。此诗应是为平王之孙与齐侯之子新婚而作,在赞叹称美之余微露讽刺之意。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极力铺写王姬出嫁时车服的豪华奢侈和结婚场面的气派、排场。首章以唐棣花儿起兴,铺陈出嫁车辆的骄奢,“曷不肃雝”二句俨然是路人旁观、交相赞叹称美的生动写照。次章以桃李为比,点出新郎、新娘,刻画他们的光彩照人。“平王之孙,齐侯之子”二句虽然所指难以确定,但无非是渲染两位新人身份的高贵。末章以钓具为兴,表现男女双方门当户对、婚姻美满。
“通篇俱在诗人观望中着想”(陈继揆《读诗臆补》),全诗在诗人的视野中逐渐推移变化,时而正面描绘,时而侧面衬托,相得益彰。从结构上说,全诗各章首二句都是一设问、一作答,具有浓郁的民间色彩,“前后上下,分配成类,是诗家合锦体”(同上)。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此)诗每章首二句,一若以设谜为问,一若以破谜为答,谐讔之类也。此于《采蘩》、《采苹》之外,又创一格。此等问答体,盖为此时此地歌谣惯用之一种形式。”
何彼襛矣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具体的创作背景,《毛诗序》记载是“美王姬”之作,云:“虽则王姬,亦下嫁于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犹执妇道以成肃雍之德也。”[2] [4] 以为此诗作于西周时期,是为“武王女、文王孙”的王姬下嫁齐侯之子而作。宋朝亦有学者认为这首诗创作于东汉,平王为周平王而非“平正之王”。
《何彼襛矣》佚名 拼音读音参考
hé bǐ nóng yǐ
何彼襛矣
hé bǐ nóng yǐ, táng dì zhī huá? hé bù sù yōng? wáng jī zhī chē.
何彼襛矣,唐棣之华?曷不肃雍?王姬之车。
hé bǐ nóng yǐ, huá rú táo lǐ? píng wáng zhī sūn, qí hóu zhī zǐ.
何彼襛矣,华如桃李?平王之孙,齐侯之子。
qí diào wéi hé? wéi sī yī mín.
其钓维何?维丝伊缗。
qí hóu zhī zǐ, píng wáng zhī sūn.
齐侯之子,平王之孙。
“唐棣之华”平仄韵脚
拼音:táng dì zhī huá平仄:平仄平平
韵脚:(平韵) 下平六麻 (仄韵) 去声二十二祃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诗友评论
更新时间:2026-09-27 23:57:47
哎,这首诗读起来有点意思啊!乍一看全是华丽词藻,什么"唐棣之华""华如桃李",但仔细琢磨好像藏着什么弦外之音。开头就劈头盖脸问"为什么这么浓艳",这种反问句式在《诗经》里可不常见,让人忍不住想:作者到底是真夸还是暗戳戳吐槽?
你看前两段反复用"何彼襛矣"打头,像在强调这种奢华到刺眼的感觉。王姬的车驾、平王的孙女、齐侯的儿子,这几个身份标签一摆,明显在写贵族联姻的排场。但"曷不肃雍"这句有点微妙——明明该庄重的场合,怎么反倒透着一股浮夸味儿?这让我想起现在明星婚礼上那些铺张浪费的热搜,古往今来,权贵的面子工程还真是千年不变啊。
中间突然蹦出钓鱼的比喻,挺跳脱的。"维丝伊缗"说的是用丝线编钓绳,看起来在讲婚姻就像编织丝线,得精心准备。但用钓鱼这种日常劳动来比喻贵族联姻,总感觉有点反讽的意味。毕竟真正的渔夫哪用得起蚕丝当鱼线?这种错位感就像今天用爱马仕丝巾扎拖把,透着股荒诞劲儿。
最后两段倒着重复"齐侯之子,平王之孙",像在玩文字积木。这种回环结构表面上在强调门当户对,但反复念叨反而让人觉得作者在暗暗翻白眼——除了显摆家世,这段联姻还剩什么值得说的?就像现在朋友圈里刷屏的婚礼九宫格,除了名牌和排场,感情本身反而成了背景板。
整首诗像裹着糖衣的黄连,用华美意象包裹着对社会风气的批判。那些艳丽的花朵、精致的钓具,越是用力描绘越显出空虚本质。这种高级黑的写法,放在今天不就是用"绝绝子""yyds"狂夸,实则阴阳怪气的互联网文学鼻祖么?三千年前的诗人早就玩明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