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战沙场碎铁衣”的意思及全诗出处和翻译赏析
《从军行·其二》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李白的简介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李白的诗词]
从军行·其二翻译及注释
翻译
身经沙场百战铁甲已破碎,城池南面被敌人重重包围。
突进营垒,射杀呼延大将,独自率领残兵千骑而归。
注释
1.沙场:胡三省《通鉴注》:“唐人谓沙漠之地为沙场。"碎铁衣:指身穿的盔甲都支离破碎。
2.呼延:呼延,是匈奴四姓贵族之一,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
从军行·其二赏析
诗人不直述战事的进展,而将读者置身于险象环生的局势,感受紧迫的态势。
此诗以短短四句,刻画了一位无比英勇的将军形象。首句写将军过去的戎马生涯。伴随他出征的铁甲都已碎了,留下了累累的刀瘢箭痕,以见他征战时间之长和所经历的战斗之严酷。这句虽是从铁衣着笔,却等于从总的方面对诗中的主人公作了最简要的交待。有了这一句作垫,紧接着写他面临一场新的严酷考验──“城南已合数重围”。战争在塞外进行,城南是退路。但连城南也被敌人设下了重围,全军已陷入可能彻底覆没的绝境。写被围虽只此一句,但却如千钧一发,使人为之悬心吊胆。“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呼延,是匈奴四姓贵族之一,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我方这位身经百战的英雄,正是选中他作为目标,在突营闯阵的时候,首先将他射杀,使敌军陷于慌乱,乘机杀开重围,独领残兵,夺路而出。
诗中表现的是一位勇武过人的英雄,而所写的战争从全局上看,是一场败仗。但虽败却并不令人丧气,而是败中见出了豪气。“独领残兵千骑归”,“独”字几乎有千斤之力,压倒了敌方的千军万马,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诗没有对这位将军进行肖像描写,但通过紧张的战斗场景,把英雄的精神与气概表现得异常鲜明而突出,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将这场惊心动魄的突围战和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相对照,让人想到这不过是他“百战沙场”中的一仗。这样,就把刚才这一场突围战,以及英雄的整个战斗历程,渲染得格外威武壮烈,完全传奇化了。诗让人不觉得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批残兵败将,而让人感到这些血泊中拚杀出来的英雄凛然可敬。象这样在一首小诗里敢于去写严酷的斗争,甚至敢于去写败仗,而又从败仗中显出豪气,给人以鼓舞,如果不具备象盛唐诗人那种精神气概是写不出的。
从军行·其二创作背景
盛唐时期,国力强盛,君主锐意进取、卫边拓土,人们渴望在这个时代崭露头角、有所作为。武将把一腔热血洒向沙场建功立业,诗人则为伟大的时代精神所感染,用他沉雄悲壮的豪情、谱写了一曲曲雄浑磅礴、瑰丽壮美而又哀婉动人的诗篇。
从军行·其二赏析二
这是一首用乐府古题写的边塞诗,其内容已基本失去专写“军旅苦辛”的古义,也无法合乐歌唱,因而,有别于汉魏乐府曲辞中的(从军行》。唐人以“从军行”为诗题,一般来说,旨在标明诗歌题材属“边塞”一类而已。盛唐边塞诗,从总体上看,大多气势磅礴,极富悲壮崇高之美。李白的这首诗就写得辞健气壮,慷慨激昂,有撼人心族的艺术魅力。 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诗人用平直叙起的笔法写出了征战环境之“苦”。“百战”,意谓战事频繁。“碎铁衣”,形容气候恶劣,斗争严酷。其中,“碎”字下得绝妙,颇值玩味。将士的恺甲都已冻碎难着,令人宛见“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的塞外荒寒景象。此外,唐军将士因长期作战,来不及休整,给养十分困难的情形,也可由此一“碎”字思而得之。《从军行·其二》李白 拼音读音参考
cóng jūn xíng qí èr
从军行·其二
bǎi zhàn shā chǎng suì tiě yī, chéng nán yǐ hé shù chóng wéi.
百战沙场碎铁衣,城南已合数重围。
tū yíng shè shā hū yán jiāng, dú lǐng cán bīng qiān qí guī.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
“百战沙场碎铁衣”平仄韵脚
拼音:bǎi zhàn shā chǎng suì tiě yī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
韵脚:(平韵) 上平五微 (仄韵) 去声五未 * 平仄拼音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诗句韵脚有多个的时候,对比全诗即可判断。
诗友评论
更新时间:2026-09-27 22:42:03
读李白的这首《从军行》,就像在VR眼镜里体验了一把古代战场——铁甲碎成渣,围城密如网,可就在你以为要Game Over的时候,主角突然开挂反杀!这种肾上腺素飙升的爽感,不愧是诗仙的手笔。
开头两句直接把惨烈值拉满。"碎铁衣"三个字简直能听到铠甲崩裂的咔嚓声,我甚至脑补出老兵摸着胸口凹陷的护心镜苦笑的样子。被敌军包了"数重"饺子皮的绝境,换成普通人估计早就举手投降了,但李白的主角怎么可能认怂?你看他"突营射杀"的操作,像不像游戏里精准爆头的高级玩家?最妙的是"呼延将"这个细节——匈奴贵族当靶子,既点明了对手分量,又暗戳戳炫耀了战绩,这波装得实在高级。
不过最戳我的还是结尾的反差萌。带着"残兵"却能"千骑归",这种数学题般的矛盾里藏着大智慧。就像吃麻辣火锅最后来口冰粉,惨烈厮杀后居然品出点潇洒的味道。说实话,这种"老子虽然输麻了但姿势够帅"的倔强,比直白的凯旋更有冲击力。难怪有人说李白写战争就像在钢丝上跳街舞,明明随时会摔得粉身碎骨,却硬是给你秀出个漂亮的后空翻。
现在再回头看,这首诗简直就是盛唐精神的浓缩胶囊——再狼狈也要昂着头,再绝望也要杀出血路。这种掺着铁锈味的浪漫,大概只有经历过安史之乱痛楚的诗仙,才能酿得如此够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