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海鸟曰“爰居”,止于鲁东门之外二日。
臧文仲使国人祭之。
展禽曰:“越哉,臧孙之为政也!夫祀,国之大节也,而节,政之所成也。
故慎制祀以为国典。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
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 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
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